关于深入开展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的通知
闽委教宣〔2014〕19 号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 根据《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我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百姓富、生态美”目标,进一步加强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切实把生态文明教育内容融入大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参与“清新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活动。现将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生态经济,是我省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转型,实现基本现代化建设新目标的重要举措。今年是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之年,在全省大中小学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对进一步增强师生的生态文明意识,带动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对生态文明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切实抓紧抓好。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各地各校要紧紧围绕我省2014-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系列富有特色的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教育实践活动。 (一)充分发挥学科课程渗透的主渠道作用 1. 积极构建生态文明教育校本课程体系。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教育部《中小学环境专题教育大纲》和福建省《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环境教育资源,以必修课、选修课、研究性学习等形式健全生态文明教育系列地方课程,积极构建生态文明教育校本课程体系。 2.将生态文明教育的内容渗透到各门学科课程中。在基础教育阶段,要通过德育课、语文、科学、历史、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课程实施,引领学生在揭示自然规律、探究生命科学中有机渗透生态文化教育,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态度,逐步实现生态教育的任务与目标;在高等教育阶段,要把生态文明作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开设生态环境公共必修课或选修课,鼓励各专业教师结合学科特点挖掘显性和隐性的生态文化教育内容,进行系统的生态环境教育,培养大学生生态文明观和生态审美能力;在职业教育阶段,要结合专业和职业特点,不断普及、传授生态环保相关知识,提高学生的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技能,加强环境保护等专业研究指导、服务和质量监控,提高学生的生态环境持续发展素养。 3.推进海洋知识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立足“海洋大省”的福建省情,普及海洋知识,广泛开展海洋知识“三进”活动。充分发挥福州大学、厦门市科技中学、厦门天心岛小学等三个“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示范辐射作用,在大学、中学、小学3个教育阶段推进海洋意识教育。在高校,依托我省部分高校海洋相关学科专业的优势,利用、发掘我省海洋文化的丰富资源,广泛开展海洋文化、海洋知识宣传教育。在中小学校,学习运用《中小学海洋意识教育教材》,把海洋知识融入班队课、主题团日活动和校本课程。 (二)积极开展生态文明主题教育活动 1.开展“清新福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建设“清新福建”这一主题,邀请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到学校开讲座,解读相关政策,强化生态文明和环保知识宣传。利用“3•12中国植树节”、“4•22世界地球日”、“6•5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土地、水源、粮食等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教育,组织学生参与到弘扬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福建的行动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宣传、环境社团、环境调查或考察、环境夏令营、环境知识竞赛、环保手工创意作品赛、撰写环保小论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培养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普及生态文明知识。要充分发挥班会、晨会、主题团队日等在生态文明教育中的作用,不断创新内容与形式,切实增强生态文明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2.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主题活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及我省的相关活动安排,今年6月,围绕“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的活动主题,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基本国情、能源资源形势、气候变化、节能低碳、生态文明等为主要内容的课堂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节能低碳创意的思考和创作,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节能减排降碳理念和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 3.开展“文明餐桌,以俭养德”主题活动。把“文明餐桌”行动作为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优秀传统美德的重要抓手,列入省级文明学校测评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及教育部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进学校,切实开展好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学校要结合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等活动,在校园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在学生食堂售卖窗口、就餐大厅墙面等设置文明用餐提示牌,组织学生志愿者开展巡查劝导,持续开展吃完食物、不留剩饭剩菜的“光盘行动”,努力在校园形成文明用餐、节俭消费的文明风尚,促进大学生生态文明素质的提高。 4.开展“海洋,我们的家园”主题活动。7月至12月,以“有意义、有意思”为原则,安排学校巡讲及展览、推广海洋意识教育、开展海洋日宣传活动、主题绘画摄影及模型拼装比赛、动态模型对抗赛、海洋拓展营、设立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在我省举办的全国2014年海洋日主场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海洋知识夏令营、第七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等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的海洋意识,激发学生热爱海洋、固我海疆的情感。 (三)推进学生生态文明实践行动和习惯养成 1.组织开展调查体验活动。围绕生态文明的热点问题,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调查和实践体验,促使学生通过行动研究解决身边的现实生态问题,提高综合分析和解决生态问题的能力。组织学生参与“清新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通过情景模拟、角色体验、实地训练、志愿服务等教育形式,深化各类环境保护主题实践活动。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各种资源单位建设的实践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动植物园、自然保护区等资源作用,支持和引导学生及家长深入社区、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珍惜一粒粮、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和爱护每一棵花草树木开始,培养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行为习惯。 2.引导学生践行绿色生活。认真组织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深化“节粮、节水、节电”宣传,对征集的优秀作品,可统一制作成招贴画、公益广告等,在学生寝室、教室、餐厅等场所张贴宣传,并通过校园网、宣传栏、校内广播电视等集中展示,让“三节”教育随处可见、随时可学,在校园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倡导垃圾分类、循环回收、绿色消费,制止长流水,杜绝长明灯,积极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生活”方式,大力推行“节能环保、绿色办公”、“文明单位、绿色家园”等绿色环保理念,引导学生践行绿色生活。学校要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生态型校园、节约型校园建设,通过征集节约“金点子”、分享节约小窍门等活动,曝光校园浪费现象,发动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力行、积极参与,在师生中营造 “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舆论氛围,使学校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节约型校园工作深入人心。 (四)深化校园生态文明建设 1.将生态文明教育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办学理念中,都要体现有利于生态文明的要求和举措,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的学校文化氛围,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循环型校园,反对铺张浪费,倡导节水节能、垃圾分类、循环回收、绿色消费,推进节能减排。在“环境友好型学校”创建中,要积极植绿护绿,美化校园,使校园环境更加优美整洁,环境育人成效更加明显;在书香校园建设中,要积极开展以“节能环保 共建文明”为主题的读书活动;在数字校园建设和“绿色上网行动”中,要为生态文明教育的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手段多样化、教育趣味性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要将生态文明纳入学校文化建设的范畴,发挥校园文化潜移默化的育人功能,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和谐校园建设中,要以生态文明教育促进校园和谐,以校园和谐带动生态文明教育,实现生态文明与校园和谐的良性互动和有机融合。 2.深化“我为美丽福建做贡献”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以“我为美丽福建做贡献”为主题,每年组织师生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在各设区市和高校持续推进“大学生林”建设,引导广大学生以实际行动建设美丽福建、生态福建。以“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为契机,深入开展生态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志愿者参加保护闽江口湿地、保护红树林等公益环保行动。持续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和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环境保护知识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大力普及环境保护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推动广大师生关注环境保护,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教育行政部门是主导,学校是基础,教师是关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制度设计和系统规划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把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人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各级各类学校要突出生态文明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找准切入点,精心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并将其纳入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总体规划,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谐学校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2.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各地要精心组织生态文明教育进校园行动,逐步实现生态文明教育的经常化、规范化。学校要从资金、设备、图书资料等方面为教师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建立广泛联系社区、企业及环保、科协等部门的工作机制,利用好互联网、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及音像资料等信息资源,丰富生态文明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大生态文明教育的教研力度,定期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教学的教案及课件设计评比活动和教学研讨活动,激发并保护广大教师自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的积极性。 3.加强督导,重视示范。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环境教育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中小学校实施生态文明教育和校园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督查。教育部门举办的实践活动基地,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联合环保、林业等部门持续抓好省级环境保护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的示范基地(示范校)的创建工作,以及优秀案例、实践活动成果的评选活动。 4.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对生态文明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宣传,及时发现、深入挖掘和积极宣传推广生态文明教育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扩大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的影响力,激励家庭和社区参与生态文明教育,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教育开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各地各高校开展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及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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